上党区教师交流(支教)实施办法 2023年12月5日 - 2、支教人员条件:非义务教育阶段校(园)教师及教育事业机构在岗在编专业技术人员,需具有6年以上教龄、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、有校级及以上荣誉者可提...
关于实施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的通知- 360文库 2019年2月1日 -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文件路教人200732号关于实施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的通知各镇、街道中小学,直属学校,民办学校: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...